世界珠算心算文化交流协会章程
名称:世界珠算心算文化交流协会
英文:World Association for Abacus Mental Arithmetic and Cultural Exchange
简称: WAAMCE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世界珠算心算文化交流协会,英文名称 World Association for Abacus Mental Arithmetic and Cultural Exchange,缩写 WAAMCE。
第二条 本协会系依照中国香港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注册设立的国际性珠算心算文化行业交流组织,面向全球开展文化传播、学术研讨、标准共建、赛事认证、师资培育等专业服务,是联动全球珠算心算领域机构、从业者与文化爱好者的核心协作平台。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
立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珠算」传承推广,遵守中国香港地区及全球业务开展地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联动全球珠算心算行业从业者、教育机构、文化团体与爱好者,搭建跨国界、跨地域的非遗文化交流与行业赋能平台;推动珠算心算文化国际化传播、行业标准化建设、教学体系规范化升级,赋能全球青少年脑力素养与思维教育发展,让中华传统数理智慧走向世界。
第四条 本协会注册地设于中国香港,根据发展需要可在全球各国家和地区设立合作站点、联络中心与分支机构。
第五条 本协会业务范围覆盖全球,服务对象为全球珠算心算行业机构、从业者、教学单位及文化爱好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核心业务:
1. 国际文化交流:策划举办全球珠算心算文化论坛、国际交流峰会、跨国研学互访、非遗文化展演、国际学术联谊,搭建常态化国际行业交流机制;
2. 行业标准共建:联合全球行业专家,研发、发布、推广全球珠算心算教学标准、等级考核标准、赛事竞赛规范、师资从业标准,推动行业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3. 全球赛事与认证服务:统筹运营国际性、区域性珠算心算赛事活动;开展珠算心算等级能力鉴定、专业资质认证,搭建全球统一证书查询核验体系;
4. 全球师资培育赋能:搭建国际化师资培训体系,开展讲师等级研修、行业人才深造、教学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全球珠算心算师资人才库;
5. 非遗文化科普推广:面向全球家庭、校园、社区开展珠算非遗文化普及、公益宣讲、课程推广,落地全球家庭传承推广计划;
6. 学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开展珠算文化史学、心算脑科学、数理思维教育应用研究,整理编撰行业教材、科普读物、学术资料;
7. 行业会员服务与自律规范:吸纳全球行业机构与个人会员,提供行业资源、交流渠道、业务赋能服务;建立行业从业规范,引导行业良性、合规、国际化发展;
8. 开展与珠算心算文化传播、国际教育交流相关的其他合规业务。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按专业资质与合作深度划分对应等级。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认同本协会发展理念与珠算文化推广宗旨,自愿申请加入;
2. 在珠算心算文化、教育、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基础或行业影响力;
3. 遵守本协会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协会相关活动;
4. 单位会员:须为所在国家 / 地区合法注册的教育机构、文化组织、学术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无不良经营记录;
5. 个人会员:须为珠算心算从业者、教师、研究者、文化爱好者及相关领域人士,无不良从业记录。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 由协会秘书处统一进行资质审核与审批;
3. 审批通过后,按对应会员等级缴纳会费;
4. 纳入协会全球会员名录,颁发电子 + 实体会员证书;
5. 通过协会官方渠道统一公示会员信息。
第十条 会员等级与年费标准
本协会会费按年度收取,每年6月份为年费收取月,结算可选择美元或港币,以缴费当日官方汇率折算对应币种金额,具体标准如下:
1. 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50 美元 / 年
2. 单位会员
普通单位会员:200 美元 / 年
理事单位会员:500 美元 / 年
副会长单位会员:1000 美元 / 年
会费标准如需调整,由理事会审议表决后全球公示执行。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协会对应等级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优惠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培训、赛事与学术交流;
3. 优先获取协会的教学资源、行业资讯、项目合作机会;
4.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协会章程与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协会决议;
2.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与国际声誉;
3. 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4. 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相关工作;
5. 向协会反映行业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与成果;
6. 自觉维护行业形象,恪守行业自律公约。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连续 2 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损害协会声誉、触犯所在国家 / 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全球公示。
第四章 组织架构与运营机制
第十五条 本协会采用国际化精简运营治理架构,不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为机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常务理事会、主席团、专项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为业务运营与行业服务决策体系。
第十六条 理事会
为本协会唯一最高常设决策机构,全权负责审议年度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章程修订、会费标准调整、重大项目立项、分支机构设立、人事任免、财务决算、机构终止等全部重大事项。
理事每届任期 5 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线上跨国会议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生效。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日常重大事项审议、专项工作督导、全球业务统筹、人事聘任审核等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 1/3,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
第十八条 主席团
设会长 1 名、常务副会长 1 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 1 名,统筹品牌建设、国际对外合作、高端外事交流、整体战略发展。会长为本协会官方代表人,对外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出席重大国际活动。
第十九条 专项工作委员会
本协会设立若干专项工作委员会,作为专业工作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各委员会设主任 1 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常务理事会聘任。
1. 学术与标准委员会:负责珠算心算行业标准、教学体系、等级认证标准的研究制定;开展学术课题研究,推动行业学术成果交流与转化。
2. 赛事与认证委员会:负责全球赛事体系搭建、竞赛规则制定、赛事组织执行;负责等级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证书体系建设与防伪查询系统运维。
3. 国际交流委员会:负责海外合作站点筹建、国际机构合作对接、跨国文化交流活动筹办;统筹全球会员服务与海外事务管理。
4. 公益与普及委员会:负责珠算非遗公益科普项目、全球家庭传承计划的落地执行;推动珠算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扩大文化受众。
5. 师资建设委员会:负责全球师资培训体系搭建、师资认证标准制定、讲师队伍建设与研修活动组织。
第二十条 秘书处
为本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下设行政部、会员部、宣传部、赛事部、国际合作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协会日常运营各项事务。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提名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五章 运营管理与财务合规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依托香港合规商业登记体系运营,采用市场化文化服务运营模式,全部业务符合香港商业登记合规要求。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 会员会费;
2. 文化交流项目、培训、赛事、认证服务合规收入;
3. 品牌合作、文化项目合作收入;
4. 利息;
5. 其他合法合规的文化产业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理事会监督。所有财务收支以美元、港币为核心结算币种。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第三方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审议通过后,在协会官方网站全球公示生效。
第七章 工作语言与国际通用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以中文、英文为正式工作语言,重要文件、决议、章程均以中英双语版本发布,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 日常会议、赛事活动可根据举办地情况,增设当地语言为辅助工作语言。
第三十条 所有海外业务严格遵守当地国家 / 地区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文化友好、交流互鉴原则。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官网公示之日起正式生效,全球对外适用。